香港公司的税制详细介绍 一、利得税利得税的征收原则是属地原则,只对公司来自于香港本地的利润征收。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,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,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,可以申请离岸豁免。离岸豁免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 1. 没有在香港报关、收发货物; 2. 在香港没有实体办公室; 3. 在香港没有员工; 4. 供应商及客户都不是香港客商; 5. 没有在香港留下任何经营记录; 6. 业务订单的签署过程都不在香港发生; 2、薪俸税薪俸税是根据个人在香港境内的就业收入而征收的所得税。征收依据为个人在香港的职位或受雇工作所得收入,比如工资、佣金、奖赏等; 3、物业税物业税的征收对象为业主物业(土地和楼宇)的出租收入,税率为 15%,不是所有的香港公司都会涉及到物业税。香港拥有极具吸引力的低税率政策,在多个税种方面都展现出明显优势,吸引了很多的国内外企业在香港成立公司。
